潮州市潮安区2023-2024年储备粮成品粮代储招标项目议价邀请书
发布时间:2023-09-19
来源:广东诚审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议价邀请书
广东诚审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潮州市潮安区储备粮管理中心的委托,采用议价方式组织采购潮州市潮安区2023-2024年储备粮成品粮代储招标项目,分别拟各邀请一家单位分别作为包组1:1050吨大米代储、包组2:760吨大米代储和包组3:230吨大米代储的本项目单一议价商定供应商。
一、项目编号:445121-2023-01175
二、采购项目名称:潮州市潮安区2023-2024年储备粮成品粮代储招标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142400.00元
四、采购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时间由合同界定)。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
包组号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包组1:1050吨大米代储 |
每年每吨560元 |
588000.00元 |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时间由合同界定) |
2 |
包组2:760吨大米代储 |
每年每吨560元 |
425600.00元 |
|
3 |
包组3:230吨大米代储 |
每年每吨560元 |
128800.00元 |
|
合计 |
2040吨 |
/ |
1142400.00元 |
包组一:
(一)工作目标
1.按品种和数量确保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时间由合同界定)潮州市潮安区储备粮成品粮代储规模达标。
2.服务时间:12个月(具体时间由合同界定)。
(二)采购内容
对1050吨动态大米动态储备代储包干轮换代储。
(三)代储包干轮换费用
单价最高限价:动态大米储备代储包干轮换价格为人民币560元/吨/年。
(四)代储管理内容及要求
1.品种:成品粮(国标三级及以上)。
2.数量:1050吨。
3.质量要求:成品粮质量执行国家最新有关质量要求和卫生标准。
4.包装要求:以包装方式储存,包装规格为不大于25kg(含25kg)。
5.储备成品粮仓库的要求
(1)仓库日饱有能力达到代储规模以上。(须提供储备的最大储存数量说明)
(2)仓库在潮州市潮安区行政区域内(提供仓库的位置说明),且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提供仓库全貌照片(含仓库大门及库区内外道路)、堆位图,视频监控设备设施等资料照片。
(3)仓库保留一定的周转仓容。
(4)中标成交供应商要将代储的成品粮存放在经核定的仓库,不得擅自更改存放库点。
(5)新入库成品粮设立专账核算。
(6)代储期间,要按照国家相应的粮食管理规范执行。
(7)代储期间,成交供应商按自主轮换原则组织代储的成品粮轮换,确保代储成品粮常储常新。
包组二:
(一)工作目标
1.按品种和数量确保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个月(具体时间由合同界定)潮州市潮安区储备粮成品粮代储规模达标。
2.服务时间:12个月(具体时间由合同界定)。
(二)采购内容
对760吨动态大米动态储备代储包干轮换代储。
(三)代储包干轮换费用
单价最高限价:动态大米储备代储包干轮换价格为人民币560元/吨/年。
(四)代储管理内容及要求
1.品种:成品粮(国标三级及以上)。
2.数量:760吨。
3.质量要求:成品粮质量执行国家最新有关质量要求和卫生标准。
4.包装要求:以包装方式储存,包装规格为不大于25kg(含25kg)。
5.储备成品粮仓库的要求
(1)仓库日饱有能力达到代储规模以上。(须提供储备的最大储存数量说明)
(2)仓库在潮州市潮安区行政区域内(提供仓库的位置说明),且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提供仓库全貌照片(含仓库大门及库区内外道路)、堆位图,视频监控设备设施等资料照片。
(3)仓库保留一定的周转仓容。
(4)中标成交供应商要将代储的成品粮存放在经核定的仓库,不得擅自更改存放库点。
(5)新入库成品粮设立专账核算。
(6)代储期间,要按照国家相应的粮食管理规范执行。
(7)代储期间,成交供应商按自主轮换原则组织代储的成品粮轮换,确保代储成品粮常储常新。
包组三:
(一)工作目标
1.按品种和数量确保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个月(具体时间由合同界定)潮州市潮安区储备粮成品粮代储规模达标。
2.服务时间:12个月(具体时间由合同界定)。
(二)采购内容
对230吨动态大米动态储备代储包干轮换代储。
(三)代储包干轮换费用
单价最高限价:动态大米储备代储包干轮换价格为人民币560元/吨/年。
(四)代储管理内容及要求
1.品种:成品粮(国标三级及以上)。
2.数量:230吨。
3.质量要求:成品粮质量执行国家最新有关质量要求和卫生标准。
4.包装要求:以包装方式储存,包装规格为不大于25kg(含25kg)。
5.储备成品粮仓库的要求
(1)仓库日饱有能力达到代储规模以上。(须提供储备的最大储存数量说明)
(2)仓库在潮州市潮安区行政区域内(提供仓库的位置说明),且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提供仓库全貌照片(含仓库大门及库区内外道路)、堆位图,视频监控设备设施等资料照片。
(3)仓库保留一定的周转仓容。
(4)中标成交供应商要将代储的成品粮存放在经核定的仓库,不得擅自更改存放库点。
(5)新入库成品粮设立专账核算。
(6)代储期间,要按照国家相应的粮食管理规范执行。
(7)代储期间,成交供应商按自主轮换原则组织代储的成品粮轮换,确保代储成品粮常储常新。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日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议价商定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9月27日9时30分前凭下列资料和报价资料(下列资料及报价资料应编制一式三份)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密封送到广东诚审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潮枫路陈桥涵安全文明小区B楼2楼)。供应商对报价响应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一览表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4、资格承诺函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6、议价邀请函(加盖公章)。
八、采购结果确认。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按照议价规则对参加报价的议价商定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向采购人推送成交信息。采购人在1个工作日内根据成交信息确认采购结果。成交信息包括技术服务响应情况、成交供应商、成交价格等内容。
采购人确认采购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出具成交通知书。
九、合同订立。采购人应按照议价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技术服务参数、价格、服务期等事项,在5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纸质合同(格式详见附件3)。
十、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时间由合同界定)。
十一、资金支付。根据财政支付计划(每2个月)支付中标供应商服务费用。(按月结算;不足月按日按实结算)
注:发票抬头开具采购人单位名称。成交供应商在取得代储费用前须向采购人提供足额、有效、合法的发票。
十二、议价规则。本项目分为三个包组,投标入只可以对本项目包组为单位的一个包组内容进行投标,不可同时兼投三个包组,本项目按第一包组→第二包组→第三包组的顺序进行评审,投标人必须对所选包组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议价按照满足议价邀请书全部内容要求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议价邀请供应商自身或提供的资料有任何一项不满足议价邀请书要求的,则本项目以废标处理,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流程。
十三、代理服务费
采购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采购人按照项目成交金额*1.5%的包干价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含专家费)。
十四、联系事项:
(一)委托人:潮州市潮安区储备粮管理中心
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城区安北路与华埠路交界处东南面
联系人:庄先生 联系电话:0768-5812301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诚审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潮枫路陈桥涵安全文明小区B楼2楼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768-2206671
广东诚审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9日
附件1:报价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报价文件
(正本/副本)
报价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序号 |
投标内容 |
投标报价 |
潮州市潮安区2023-2024年储备粮成品粮代储招标项目 |
||
1 |
(包组号)包组 |
小写:¥ 大写: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服务期 |
|
|
备注 |
本项目分为三个包组,投标人只可以对本项目受邀的包组内容进行投标,不可同时兼投三个包组。 |
注:
1.响应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广东诚审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广东诚审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兹授权 同志作为我方的全权代理人,参加潮州市潮安区2023-2024年储备粮成品粮代储招标项目,采购编号:445121-2023-01175,包组号: 的议价活动,以我方名义处理议价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授权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附: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备注:
1.填写内容必须真实、清楚、涂改无效。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的,则本表不适用。
四、资格承诺函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供应商名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方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我方愿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六、议价邀请函(加盖公章)
独立另附
附件3:(本合同书仅供双方参考,可协商再修订)
潮州市潮安区2023-2024年储备粮成品粮代储招标项目
项目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储备大米 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标的、储备品种、数量、仓库地址、名称和期限
标的 |
储备品种 |
数量(吨) |
仓库地址 |
仓库名称 |
代储期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二、代储管理内容及要求
1.品种:成品粮(国标三级及以上)。
2.数量:1050/760/230吨。
3.质量要求:成品粮质量执行国家最新有关质量要求和卫生标准。
4.包装要求:以包装方式储存,包装规格为不大于 25kg(含25kg)。
5.储备成品粮仓库的要求
(1)仓库日饱有能力达到代储规模以上。(须提供储备的最大储存数量说明)
(2)仓库在潮州市潮安区行政区域内《提供仓库的位置说明),且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提供仓库全貌照片(含仓库大门及库区内外道路)、堆位图,视频监控设备设施等资料照片。
(3)仓库保留一定的周转仓容。
(4)中标成交供应商要将代储的成品粮存放在经核定的仓库,不得擅自更改存放库点。
(5) 新入库成品粮设立专账核算。
(6)代储期间,要按照国家相应的粮食管理规范执行。
(7)代储期间,成交供应商按自主轮换原则组织代储的成品粮轮换,确保代储成品粮常储常新。
三、费用标准及结算方式
根据财政支付计划(每2个月)支付中标供应商服务费用。(按月结算;不足月按日按实结算)
注:发票抬头开具采购人单位名称。成交供应商在取得代储费用前须向采购人提供足额、有效、合法的发票。
四、储备粮保管责任
乙方必须遵守有关储备粮管理规定,确保账实相符、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做到数量落实、品种落实、库点落实、质量落实。在合同约定的代储期内,因质量变质和虫鼠危害而导致储备粮损失的,其损失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追究乙方责任。
乙方必须做好仓储安全工作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符合消防安全、防涝等安全标准。储备仓周围不得存放任何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
五、储备粮监管方式
储备粮入库完毕后,由甲方会同主管部门进行确认。代储期间,甲方将联合主管部门对储备粮实行监管。乙方按甲方要求定期报告粮食库存量,接受包括甲方及相关部门的定期检查、市级普查、联合检查、不定期抽查等,乙方应积极配合。凡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并按本合同第九款追究相应违约责任。
同时,甲方在乙方的仓库安装视频监控装置(乙方需按甲方的统一规划,承担相关仓库安装摄像监控系统的费用),连接到甲方的监控系统,全天候监控乙方代储粮食库存变化情况。
六、风险责任
合同代储期内,甲方委托代储的市级储备粮由乙方统一保管,所有损耗、变质等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违约责任
(一)在甲方检查或政府需要动用储备粮时,若发现乙方实际储备的粮食数量不足合同约定数量的,甲方除责令乙方限期补足并全数追回不足部分已拨付的当年补贴费用外,对于不足部分,处以乙方每吨300元的罚款,乙方不能限期补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还可保留追究乙方其他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乙方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自甲方责令整改之日起超过30日仍未消除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
八、合同变更及终止
(一)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的约定履行粮食保管、轮换职责,如有违约,按本合同第九条违约责任处理。
(二)乙方经营确实出现困难、不适宜再承担储备任务时,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申请,经甲方研究同意后,可提前终止合同。
(三)下达粮食储备任务不变时,甲方将维持乙方代储的既有数量;但若任务调减,甲方保留相应调减乙方代储量的权利。
九、争议处理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提交政府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司法机关裁决。
十、合同份数及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区财政、区发改、区储备粮管理中心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签订地点: